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金勤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分割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30 03:45)     点击:244

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分割?

离婚后房子怎么判?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,不管是通过继承、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;不管购买的是公房、央产房、经济适用房、商品房、二手房、商铺还是别墅;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;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,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金勤虎律师提供“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金勤虎律师,金勤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金勤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金勤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宿迁律师 | 宿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金勤虎律师主页,您是第25709位访客